《十七帖》是著名的王羲之草书代表作,因卷首由「十七」二字而得名。原墨迹早佚,现传世《十七帖》是刻本。唐张彦远《法书要录》记载了《十七帖》原墨迹的情况:「《十七帖》长一丈二尺,即贞观中内本也,一百七行,九百四十三字。是煊赫著名帖也。太宗皇帝购求二王书,大王书有三千纸,率以一丈二尺为卷,取其书迹与言语以类相从缀成卷。」
此帖为一组书信,据考证是写给他朋友益州刺史周抚的。书写时间从永和三年到升平五年(公元347-361年),时间长达十四年之久,是研究王羲之生平和书法发展的重要资料。清人包世臣有《十七帖疏征》一文可以参考。
此帖前人评价甚高。如宋黄伯思说:「此帖逸少书中龙也」。朱熹说“玩其笔意,从容衍裕,而气象超然,不与法缚,不求法脱。所谓一一从自己胸襟中流出者。「也有人认为此帖」笔法古质浑然,有篆籀遗意”。这些评价都很中肯。尤其说它们写的从容、不受法的拘束,好像从自己胸中自然流出一样,最为深刻准确。孙过庭曾说过:「子敬(王献之)已下,莫不鼓努为力,标置成体」,即王羲之以下,都是在写字时故意用力,故意要表现自己有自己的艺术风格,这样就反而失去书写时的自然之美了。这种对比式的评论,对书法欣赏很有启示。